#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誰是加害者?加害者,要付出什麼代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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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過去台灣的威權歷史,慢慢走入民主時代,被害者的名字一一浮現,但加害者人呢?除了獨裁者的領袖之外,剩下的加害者,好像總是那麼的模糊。
所以該如何找出,根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任務,分成四種層次,為:「加害體制圖像的釐清」、「加害行為圖像之釐清」、「加害者之釐清」及「加害者之處置」。
在體制和圖像上面,促轉會有建立起轉型正義的資料庫,並公布威權時期的裁判公布結果,讓一班社會大眾也有機會整個體制,以及大致上加害者的樣貌。
但加害者的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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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過討論,凝聚整個社會的意見
從去年年底開始,法律白話文運動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一起舉辦「 撥開迷霧:釐清威權統治時期加害者責任討論會議」,透過過去的故事,讓大家更加了解轉型正義的內涵與作法,並進一步分享面對過往歷史的思考。
2020 年 12 月,我們先從國高中公民老師開始,來舉辦公民教師示範場次之討論會議,並且在今年 1 月開始,分別於台中、高雄、台北共舉辦了三場討論會議,活動依循審議的原則,每場邀請不同年齡、教育程度、職業、性別等共 30 位公民。
在這些活動開始之前,我們請研究轉型正義的學者:政治大學法學院林佳和老師、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李怡俐老師,先向公民說明轉型正義的模式,並且介紹捷克、波蘭、德國等經驗,讓大家更加理解國外是如何進行轉型正義的。
而下午正式重頭戲,讓大家透過工作坊的模式來進行,討論 1950 年代軍事審判體制劇本,讓加害者的模樣慢慢從故事中浮現,讓大家去思考什麼樣的位置上,需要進行什麼樣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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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追究呢?
例如再討論個過程中,非法刑求的警察,透過屈打成招,許多民眾就認為應該要加衝種處置,例如受到刑事追訴、追回退休金、不應該繼續擔任公職,更不應該登記參選。
而在故事中,並沒有「有效實質」的公設辯護人,許多民眾認為雖然沒有像前述警察一樣那麼嚴重,但也應該要擔起責任,例如進入民主時代後不應該從事法律教職。
在劇本當中,則出現有一個有趣的現象,有一位在故事中的軍法官,雖然對於主角判決要實施「感化教育」,但他的長官就認為這樣的判決不對,還對他記過。
許多人皆認為這樣的角色在威權時代已經有盡力做到避免侵害人權的作為,所以他不是加害者;但也有人認為雖然不完全是加害者,但也不應該在日後提名他當大法官,畢竟他沒有在威權時代做出明確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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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五場活動,是非常有價值的討論
在這些會議中,許多公民也一直不斷反思,如果是自己,在那樣的時代,究竟會做出什麼樣的行為?自己會跟隨上級的命令?還是成為反抗的種子?
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每一個國家螺絲釘的加害程度都就有所不同,甚至難以區別是否為加害,如何評價,成為大家討論過程中苦惱的點。
許多民眾也討論,有沒有一些折衷的方案,例如加害者誠實坦承過去的所作所為,就可以比較不需要受到追訴;抑或是要把「威權履歷」放在一些地方,或是選舉公報上,就可以參選?
不論如何,這次的討論對於台灣來說,是非常具有價值的嘗試,直接讓民眾進行討論,讓轉型正義的參與,落實在我們社會中。
更多的資訊,在下面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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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資訊請見
#撥開迷霧:釐清威權統治時期加害者責任討論會議網站
https://identify-tj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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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高雄大學 法學院 位置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灣・台北/高雄】憶當年:從政府組織造&法人化談起
(文長慎入)
高雄市議會昨天三讀通過「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設置自治條例」,成為地方自治史上第一個專業文化機構「行政法人化」的首例。敝人也在這個審議及論戰的過程當中,算是貢獻了些許精力。
經過幾個小時的沈澱,隔日的清晨,此時,才連結起時代背景,以及自己的公共參與的足跡和成長的脈絡及記憶。
記憶中,約莫是2003年左右,當時整個政治社會、法律和環境的時代背景下,持續在談政府組織改造的政策議題,從而也有其衍生的「國立大學法人化」及相關的「大學法修正」議題。當時也我們一些「學生自治」參與者,不管有無擔任學生代表啦、學生會長及幹部啦等等,自詡為改革派後代或泛改革派(這可是不分政治光譜的藍綠)的這一群,我們,在2005年,共同積極參與了一部分的大學法修正議題。
記得當時這一群泛改革派的後代子孫,以第十八屆台大學生會長黃兆年為代表,具體提出《大學法》修正應納「校務會議代表應保障學生代表比例」、「大學應設立普選產生的學生會」及「學生代表應參與校長遴選」的三大主張。而這個時間點,應該是我甫卸任台大學代會議長不久,然因連選連任或屆期未滿尚具有學生代表身份(撰文當下無法提供精確的時間點,待閒暇時再查證)。
我也在輔佐第十八屆會長順利上任後,逐漸從高度積極參與者,轉向關心但不干預、僅提供諮詢學弟妹參與學生自治與校園公共事務的淡出態度,持續了好一陣子。
然而,大學法修正議題的後燼依舊延燒不斷,眼看當時有意參選的準學生會長候選人,要把台大學生會搞成台大學生康樂活動大隊長⋯⋯顯見其對自治精神、校園民主與學生權益的缺乏認識,再加上敝人自小對野百合時代的嚮往、對於校園民主與學生自治的改革與實踐、個人體悟與延續改革命脈與香火的種種考量;最後我又在千鈞一髮的時刻,衝進選舉委員會的辦公室,正式登記參選第十九屆台大學生會長。
「我們這一群」,一群不同年級不同學系的學長姐、學弟妹(還有小大一的被我拐來),我的好夥伴們;協助我在選戰中傳達我個人的理念,透過選戰,努力傳達「改革」的政治理念和訴求。在集結眾人的智慧、不眠不休(真的是!)、大家的刻苦努力,還有晚上打筆戰、白天努力跑遍台大各大教室和十幾棟宿舍(宿舍群每一間寢室至少三次以上)勤走基層的候選人組和我;一起打破台大學生自治史上兩大魔咒(研究生候選人必落選、當過議長必落選),我也以將近十年來不曾再出現的高投票率,擊敗1500多票的對手,以2146票當選。
以非北一女校友、又是生農學院昆蟲系小系出身,同時又為台北人非住宿生,再加上不好好讀書,專搞運動、辦活動、玩獨立樂團、到地下社會當bartendar、塗鴉旅行寫作,同時以要準備考研究所為名實則繼續玩樂而刻意延畢的我;一個所謂基層斷層、看似人緣還不錯、還算能與校內「各族群各派各界」溝通,但實際上沒有什麼基層「組織票」的我⋯⋯,想到此處,真的要在此對一路互相辱罵(?)吵架幹幹叫,哈,刺激鼓勵我成長的,所有的學長姐和所有的革命好夥伴們、好同學朋友們,深深致敬。
自然,後來也踏著前人眾人長期的足跡和努力,在當選學生會長後,我也積極參與了後來的校長遴選工作、出席諸多校務及各級會議,再度深度參與公共事務。
同時我也在任內,2006~2007年,創辦 Do Something 台大青年理想節,裡面包括不收門票、串連上百個台灣獨立樂團的 ROCK NTU 搖滾音樂祭,包括回首台灣民主化與校園民主的啟程論壇,包括用審議民主精神,討論「活化公共空間」議題等活動,所以講起來,我也是扎扎實實地當過「策展人」勒(參見「第十九屆台大學生會」官網:http://club.ntu.edu.tw/~club10001/ntusa19th/)!
特別值得一提的,在台大青年理想節的系列活動之一,「啟程論壇」當中,有一場由我命名為《台大殺人事件簿》—談陳文成博士命案的座談(https://goo.gl/0dKMT8);會後更請演講學者帶路,攀爬陳文成「被自殺」、被發現陳屍之系館超陡峭年久失修樓梯,並以手持燭光圍繞陳文成博士被發現處的人形,在微微細雨當中默哀。那是2007年,在野百合與眾聲喧嘩後將近二十年後,不曾再被關注和談起的一個涉及國民黨威權時代、白色恐怖、台灣民主化與校園民主的重要的案件,我再次點燃了火。五年後,2012年一群學弟妹,再度發起「豎立紀念碑」的連署活動;再過三年,2015年,台大終於在校務會議中通過豎陳文成博士紀念碑等,同時,我也努力擋下當時那一次的的「學雜費調漲」(這又是另一個最近也很夯的萬年議題了!)等等。
這幾日,隨著高雄市文化局推出「行政法人化」自治條例草案,要將高雄市的美術館、電影館和歷史博物館組織改造成一個「公法人」即「行政法人」;在我揮別學生時代,投入政治工作、輔選謝長廷總統選舉、輔選陳菊市長,擔任時任立法委員、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的國會助理,再到民間「私法人」青平台基金會擔任總監⋯⋯回想起這些「歷史」和記憶;「公共參與」(我不愛說是「從政歷程」,因為儘管一直在從事政治和社運相關工作,也有諸多前輩鼓勵我、覺得我適合選舉,但投入民意代表選舉真的不在本人的生涯「規劃」當中,甚至還有「逃避天命」刻意繞路的傾向,以這麼自由浪漫傻傻天真ROCKER文青魂的我而言,人生好像是沒有在刻意規劃的,就是把握當下)的歷程,真的覺得時光飛逝。
過了這又沒睡幾小時的一夜,回想這些什麼組織改造、權力下放、公法人私法人的,此時此刻我才真正感受到作為一個地方的民意代表、立法者,以及在這個職業皮囊下真正的搖滾文藝老青年的真實身份;高雄市通過「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設置自治條例」的踏實、雀躍,充滿希望和期待的心情。
(也一直因為行政法人議題和政府組織改造,從而想起現任內政部長葉俊榮,也一直想不起來以前不知道什麼公共議題與葉老師互動過。不過我現在至少終於想起來,熱愛大自然、大學是生物背景的我,有去法學院選修過葉部長的《環境政策與法律》耶!)
回溯自己的記憶,倒不是追憶似水年華留戀過往榮光(明明是不堪回首、一路打打殺殺流血流汗是很累的),而是連結了自己的成長脈絡、參與和記憶;感受自己被時代的轆轆巨輪如何擠壓輾軋。
從十幾歲,1998年在衛理女中擔任班聯會主席搞學生運動談改革;再到二十幾歲,2000年進入台大,先後擔任議長、學生會長,一直在談「青年理想與實踐」(也是我擔任台大學生會長的施政核心價值)和知識份子的社會責任的我;再到三十幾歲終於投入地方選舉成為民意代表的我,一晃眼竟也度過人生三個十年,走向蛻變成豺狼虎豹的年紀了。
而這個將要揮別「青年」世代位置,邁向青壯年與中年的我,也感謝有此(行政法人案),從而能讓我自己在心情的低潮起落、實踐理想的瓶頸困頓當中沈澱;重新審視自己,現在當下,此時此刻,落腳南台灣高雄大城一隅的(戰鬥)位置和意義。
這個記憶片段和人生短瞬的時刻,不知不覺,也不知道為什麼一邊講述一邊打,就越講越長越來越多岔出去的故事軸線,變成了一篇長篇大論的落落長裹腳布故事。
總之,廢話說太多了,
就以一句超阿莎力、簡潔有力的:
「挖洗呆丸郎,生為台灣人,死為台灣魂」作結吧!
Rocker~~~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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