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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二二八事件爆發於2月28日。
事實:
天馬茶房的緝菸事件,是發生在2月27日。官方之所以用2月28日命名二二八事件,是因為就在這一天早上,民眾闖入專賣局台北分局,當場打死2人、毆傷4人。隨後並繼續前往總局和前後任的專賣局局長私宅行兇,只是因總局已有防備、前後任局長也正好不在家中,才沒有釀成慘劇。2月28日,是群眾開始無差別使用暴力的開端,這是「二二八」的原始意義。
不同的團體,對於同一個事件,就會有不同觀點。好比說共黨系統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就是以2月27日來命名的,他們當然不會承認28日群眾有什麼不合理的行為,要說群眾的道德至高點,拿27日的事情來講才是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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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2: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專賣局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
事實:
當時被追打的,反而是專賣局的查緝員與隨行警察。
延伸資訊:
我們現在認知的天馬茶房緝菸事件的樣貌,主要是來自一個藝術作品,也就是黃榮燦所製作的版畫「恐怖的檢查」。在版畫中,我們可以看到主動朝著民眾開槍的便裝緝私人員,也可以注意到,畫面中也有一群手持長槍、身穿制服的人,用槍托敲擊民眾。民眾則毫無招架之力,只能逆來順受。
實則現場的情況是完全相反。
從法庭供詞還原案發現場,6名查緝員、4名警察,並非人人帶槍,這是因為陳儀禁止在市內查緝時帶槍,偷帶的拿的也是手槍,不會大張旗鼓持長槍。他們來到天馬茶房時,就跟我們現在看到警察在夜市抓攤販一樣,警察還沒到,攤販早就望風而逃,只是當天逃得急了,地上滿是私菸,而林江邁一介婦人,跑得慢了,這才被抓到。
在發給林江邁收據的同時,旁邊已經有人開始鼓譟不滿,並扔擲石頭物品,一名查緝員急忙甩開抱著他不讓走的林江邁,這才用槍托敲擊她頭部,他在法庭上辯稱林江邁可能是被旁人丟的石塊擊中,但法官沒採信,判了他4年6個月。
要知道,故意傷害罪法定刑度是三年以下。刑度頂天,再加上公務員身份加重二分之一才會判到四年六個月。在刑法中,殘人肢體或五官致難以回復正常的傷害行為會被歸類為「重傷害」,除此之外從皮破擦傷到摧筋斷骨的事件就會落入普通傷害的範圍。而以槍托擊傷頭部在普通傷害的刑度要能頂天,這並不能算是很尋常的裁量。
另一名被群眾追打的查緝員,姑且不論他是鳴槍示警誤殺路人還是慌忙逃命中還不忘蓄意謀殺了一名看熱鬧的民眾,同一個審判庭中,他居然被判了死刑(上訴後改判10年)。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是兩年以下,故意殺人罪才是十年以上。無論是死刑或十年以上徒刑,這是故意殺人罪才會達到的刑度。要判到死刑,更是必須其行為達到窮凶極惡、人神共憤的程度。而地方法院做出的死刑裁判,與其說是針對事實的量刑,更像是對民眾訴求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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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3:二二八事件是外省人與本省台灣人之間的衝突。
事實:
狹義的二二八事件,是台灣的資產家與圍繞著資產家謀生的底層民眾,反撲左派計劃經濟性格強烈的陳儀政權。而同樣是本省台灣人,農民、工人就沒有參與進來。
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還要包括了「反對陳儀的陣營」與「陳儀政權」之間的鬥爭,以及「反對陳儀的陣營」他們彼此之間的內鬥。而反對陳儀的陣營中,並不只有本省台灣人;站到陳儀這一邊的,也並不都是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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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4:二二八事件起因是「官逼民反」。
事實:
官逼民反說,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的農民與工人並沒有參與動亂,甚至到了事件後期,工人還站到了陳儀這一邊,跳出來反對由民間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擬定的處理大綱。
而既然衝突的雙方從來也不是「本省與外省」,則官逼民反說,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暴民不只是攻擊官署,還要針對性的攻擊外省人。
延伸資訊:
天馬茶房周邊是私菸銷售的大本營,有銷貨當然就有供貨的,有供貨的當然就有走私的,走私當然不會空船而歸,他們也會把本地貨運回去賣,整體是一個跨境的走私集團。與台灣對接的,主要是對岸的福州、廈門,另外還有香港、沖繩、日本、朝鮮,最遠也有中國東北。
你可以注意到,這些地方都是二戰時大日本帝國的勢力範圍。走私集團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五四運動時所盛行的抵制日貨運動,導致日貨進口地下化。當時日本對中國還享有領事裁判權,大量的台灣人就以日籍的身份,進入中國沿海的城市大搞偏門,中華民國的警方抓到了,
也只能送當地領事館。中日關係惡化後,日本政府繼續支持這些人在沿海的武裝走私活動以打擊中華民國的關稅收入,因為關稅收入是中華民國當時僅有的穩定歲入。早在此時,台灣的走私集團,就和時任福建省主席的陳儀,有過精彩的交手紀錄,走私集團一度幾乎被消滅。
1941年中華民國對日正式宣戰,撕毀《中日通商行船條約》,廢除領事裁判權,但此時沿海城市基本都已經被大日本帝國佔領,走私活動更為直接。在長達二十多年的過程中,兩岸的資本家建立起了檯面下的通商管道,這個模式在戰後繼續運轉,只是台灣已經易主,原本支持走私的大日本帝國已經垮台,換了走私集團命中的煞星陳儀上台。在陳儀延續日本時代的政策,以專賣收入作為台省主要財源之一的大方向下,陳儀嚴打走私的作法,就激起了走私集團的反撲。
這就是我們在事件初期中看到的,專賣局受到民眾針對性的攻擊。
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是在中國沿海做偏門的,在戰後滯留中國沿海各城,遭到當地居民與政府報復性的清算,在官民聯手迫害下,狼狽逃回台灣(他們並不知道經費與美方船隻是陳儀安排的),也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特別針對外省人攻擊。
在事件的初期,準確的講是1947年的3月2日以前,陳儀就透過當時的商會會長蔣渭川,以絕不追究個人刑事責任的優厚條件,勸退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狹義的二二八事件,到此基本算是結束了。
而陳儀拿這批人束手無策的狀況,暴露了當時陳儀政權實力的空虛,反對勢力趁機蜂起,這就是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這些人中,有表面上是台籍日本兵實際由共產黨領導的、有潛伏在三民主義青年團中的共產黨份子、有美國支持的知識份子、有國民黨內反對陳儀的派系、有親日的勇武派、有地方的實業家、有前述的走私集團、有因為侵佔日產與陳儀政府發生糾紛的……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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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5:戰後,外省人抱持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於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
事實:
當年中華民國派來接收台灣的外省籍官員,都是與日本有深厚淵源的人,與說日語的台灣人溝通,完全無障礙。陳儀本身更是如此,他不但早年留學日本,娶了日本太太,他在來台灣之前的福建省主席任內,就飽受輿論攻擊他「親日」。任台灣行政長官時,還因為留用日本人太多、又把日本時代的台籍官僚(含警察)大部保留了下來,被台灣人一狀告到蔣介石那邊,說他重用日本人、歧視台灣人。
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的,主要是兩種人,第一是當時的本土派,特別是在日本時代大受迫害的本土左派。第二,則是堅定的親日份子,他們看不慣那些原本在日本政府服務、卻跑去中華民國繼續做官的叛徒。
延伸資訊:
弄清楚這一點,就不會弄錯像是陳朝輝這種案件。
陳朝輝,台北工業職業學校礦冶科畢業,自己與妻子兩人在日本時代都是國語家庭出身,父親為日本早稻田大學的畢業生。陳儀治台灣後,陳朝輝受到臺灣省煤礦公司基隆煤礦的重用,在1946年11月升助理工程師。二二八期間,在21師尚未登陸前,曾經收留一對外省夫妻在家裡避難。3月14日,陳朝輝回煤礦公司上班,遭到身穿黑色軍服、說日語的數人帶走。屍體發現時是用日本軍用綁腿布矇眼,嘴中塞棉花,手反綁在後、絞鐵絲,腳也用鐵絲綁著,還綁一塊石頭。(資料來源:《基隆雨港二二八》,頁58-60)
現在主流見解卻還是認為此案是國軍整21師在清鄉時幹的,連家屬都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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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6:國民黨政權以「漢奸罪」清算原是日籍的台灣人。
事實:台灣人「不適用」漢奸罪。
為此,司法院還曾在民國35年做出了一則司法解釋,明令:
「台灣人民於光復前已取得日本國籍,如在抗戰期間內,基於敵國人民之地位,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應受國際法上之處置,自不適用懲治漢奸條例之規定。」
事實上,當年陳儀是用的是戰爭罪,而不是漢奸罪,來處理像是辜振甫、葉廷珪等人涉及的案件。
差別在於,漢奸罪會連帶沒收財產與禁止擔任公職(即使無罪亦禁止擔任公職,這是因為有所謂雙面諜的狀況)。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辜家依然有錢,而葉廷珪後來可以馬上出來選舉。
在當時的人眼中,用戰爭罪處置這些人,其實是一種把這些人保護起來、免受戰後仇日者迫害的做法。
由於陳儀是台灣行政長官,權力比一般省主席要大得多,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是可以發布台灣一地適用的法令,真的把這些人以漢奸罪處斷。但陳儀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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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7:外省人壟斷權位,台灣人因為不會講國語而被歧視,難以擔任公職,擔任公職的,薪水也只有外省人的一半,差距比日本時代相較於日本人還大。
事實:
相較於日本統治時代的五十年,台灣人擔任公職的比例,無論是高中低階,在中華民國時代的第一年都是瞬間爆量。日治末期,台籍僅佔整體公務員的55.53%,這個數字到了二二八事件當時,已經來到了72%。
國語、中文不好沒關係,只要肯學,陳儀大量開辦了在職中文補習。此外,當時的政府公報都是中文、日文雙語發布。反而是因為當年公務員待遇不好又經常欠薪,大量的台灣人寧可待在民間也不願意繼續擔任公務員,這個現象最明顯的是在醫務人員,還引得長官公署發布署令,棄職或違法兼職的醫務人員,不發給開業執照。
值得一提的是,維基百科中的二二八事件條目中,引述李筱峰《解讀二二八》,稱:
「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這是一段偽造的資料,何漢文根本沒有說過上面的話,他原文反而是「稱讚」長官公署時期任用台胞狀況已經大幅改善:
「此固較之日本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資料來源:〈臺灣二二八事件(2)〉,《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0031)
至於薪水的問題,由於薪津都是法定給予,並不會出現同一級職,只因為省籍不同所得就有差異。
延伸資訊:
硬要說的話,同一級職的台籍公務員與外省籍,要新津出現差距,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領外派加給的外省人。但這一種人僅限於受長官公署出具公函特別邀約來台任職的外省人,台籍非外派,當然沒有加給。
第二種,是因為部分在台機關,是中央機關,好比說郵政。由於中央不像陳儀那麼好說話,堅持這些郵政人員必須先通過考試才能任用,雙方就僵持在那邊,在爭議解決之前,為了維持機關運作,只能先將這些人先掛在省底下臨時僱用,這部分的確就會出現「臨時雇用者的薪津」與中央「正式雇用者的新津」有所差距。但這也僅限於中央在台機關,並且也不是因為省籍差異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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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8:來台的外省官員都貪污腐化。
事實:絕大部分的所謂貪污案,都是張冠李戴。
這些不只職稱、事件,連名字都會寫錯的報導,之所以能夠引用至今,是因為這些報導並不是登在台灣境內的報紙,而是透過共產黨的宣傳系統,發布在上海。當年的上海民眾並不了解台灣的政局,後來台灣的黨外人士不知為何又大量引用共產黨的宣傳資料來理解二二八事件,所以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延伸資訊:
最明顯的例子,是所謂的「李卓芝貪污案」。
這個案子是要指控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的任上盜賣印刷機、貪污兩千餘萬的事情(請參閱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
事實上,李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是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上任幾個月,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還未成立,還是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
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他叫李卓「之」。
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有提到此人的可都沒寫錯。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不存在。
其他如葛敬恩侵吞黃金案,侵吞黃金的其實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案件從上海紅回台灣,台灣人並不了解。此軍官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想在遣返中間得到方便,行賄一個地方官員、還只是個秘書長,根本無用。
再如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一說1億)、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
此案件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也就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僅有2億台幣。
此外,縣政府失火,是貪污案件見報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陸桂祥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
縣長舉發底下的區長貪污,區長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縣長指使區長幹的。
這名區長,是如假包換的共產黨員,化名裘伯紀,本名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角色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而會引述以上這些案件,用來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
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資料來源: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而真正比較確實的貪污案,基本都是監察院自己舉發的,後來有些判有罪,而一般會被引述的,反而是那些被判無罪的,而且幾乎不見有人會去看判決書,去了解一下為什麼他們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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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9:外省政權掠奪台灣的物資。
事實:由於美國不願意讓日本負擔戰爭賠款,因此將海外的公私日產充當戰爭賠款賠給了中華民國。
延伸資訊:
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最早可追溯到〈波茨坦宣言〉。該宣言確立了索賠兩大原則,即要求日本以工業設備及產品等實物賠償、賠償應以日本人民能維持合理生活水準為前提。
1945年9月3日,國民政府以備忘錄,向美國大使館聲明中國政府決定沒收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以及日本在華經營之事業,以抵償日本侵略所受之重大損失。美方回以「關於日本在華公私財產,對中國政府將之沒收一事並無異議。」
(資料來源:秦孝儀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四)》,頁35-36)
而日本在台灣之公私財產能否視為上述所謂「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中國戰區美軍總司令魏德邁為此請示美國陸軍部。美方則回覆,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台灣視同其他日本在中國的佔領區一樣,業已回到中國的控制。
(資料來源: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頁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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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0:國軍駐軍軍紀敗壞。
事實:
部隊一定會有軍紀事件,但客觀地來說,當時所謂軍紀敗壞,並不見得真的是軍人所為。因為當時正值戰後,大量軍人被裁員,而許多並非軍人的平民,也喜歡穿著軍服到處走,甚至是打著軍官之名招搖撞騙,舞刀持槍者亦所在多有,一般老百姓根本難以區分真假。當時的國民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都曾經下令嚴查,禁止一般老百姓穿軍服逛大街。
而那些由真正軍人犯下的嚴重軍紀事件,當事人幾乎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受審後直接槍決。
延伸資訊:
軍服除了耐穿之外,由於當時大眾運輸都有軍人票,只要穿軍服、或是假借復員返鄉的名義,就能獲得許多優惠,因此大家趨之若鶩。
「案准國防部本年十一月廿九日勤憲軍字第二八一四號公函開:「查取締非軍人穿著軍服,迭經政府明令禁止,並飭由憲兵司令部登報公告在案。近查,軍人服制改革以來,各地文職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學生,競好奇異,常有穿著軍服及類似軍人服裝者,實屬淆亂軍容,亟應禁止。除分別函呈外,相應函達,即請通飭嚴加制止為荷」等因;奉此,合行電,希遵照。」
(資料來源:〈電各縣市政府為奉令制止公教人員穿著軍服,轉希遵照〉,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報,36:夏:1,頁14。)
另引三則民眾冒充軍人犯案的報導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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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本市近常發現有冒稱憲兵之歹徒,持刀執械,藉搜查密藏武器名義,侵入民家行劫。憲兵隊據報,派員嚴密調查,於十月九日有流氓林軍先一名,匿局本市北門街民義旅社,冒稱憲兵特派員,犯案累累,作惡多端,已由憲兵隊捕送有關機關究辦。(資料來源:〈冒稱憲兵,歹徒就逮〉,《民報》,194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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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在左營方面,惹起的海軍軍人之不法行為,尚未完結之時候,日前穿軍服之怪漢投宿高雄市某旅社,每天呼入遊女,花天酒地經過幾天後,旅社之主人,由怪漢請取宿費八百元及代墊的遊女之纏頭等,此時該怪漢露出惡相,擬出拳銃自稱他是軍官,脅迫旅社之主人,現尚未解決。
(資料來源:〈要錢!你不識六響仔嗎?參客竟是李逵。投宿人花天酒地,要取值現羊羔面〉,《民報》,194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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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訊】葉在瑞浙江餘姚縣人,四十八歲,自昨年十二月底,離開軍籍流浪到本省覓職,上下不就,生活遂告困難,竟意圖不法,乃於台北某印版店,偽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用箋,又在高雄某刻印店,仿冒陳長官私印,文曰「陳儀之印」偽造行政長官命令、通行證明書,派偽令等八紙。又在嘉義火車站拾得省公署農林處封條一張,便穿佩少校軍服自稱緝私大隊長,自今年五月廿三日至同月廿八日,前後五次,往竹南區後龍鄉公司寮港及台中梧棲港,以緝拿私運◯類行商為名,向貿易商某某公司、船頭行等五處,假稱奉陳長官密令,示以文書、封條,脅迫敲詐。走私的人等信以為真,以旅費名目,被詐去台幣共三萬二千元。事被竹南區警察所司法主任馮清浪,指揮警員楊長波緝獲,現在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受審云。
(資料來源:〈偽造長官圖章,假冒軍人行敲詐,竹南警察所緝獲騙子〉,《民報》,194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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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以真相破解迷思,以此紀念二二八事件。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米米瘋ViViFunTV,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三強聯手 Khun By Yoo 泰國最知名建商Sansiri(尚思瑞) 泰國最大公共交通營運商BTS 鬼才設計師Philippe Starck創傳世精品宅 米米瘋 海外置產 房地產説明會下午茶 泰國曼谷Sansiri Khun By Yoo 祝大家富女節快樂🥰 米米瘋 x 布蘭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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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者有什麼好崇拜的?
被造的神,有什麼好崇拜的?
你們崇拜蔣經國,但我們崇拜的,是曾試圖刺殺他的鄭自才、黃文雄和黃晴美。
今天,就是424刺蔣案的49週年,而在49年前那聲驚天動地槍響的前一晚,紐約市的一隅,黃文雄、鄭自才跟賴文雄三人正在安靜地聚在一起,共同面對一個困難的抉擇:明天,誰開槍?
誰來開槍,刺殺蔣經國。
良久,沒有人說話,因為誰都知道這一槍的後果跟嚴重性。
「不如就我來吧。」鄭自才先開了口,他是這次行動的主要策劃者跟發起者。如果我不做,誰做?他心裡這麼想著,但這時,卻聽見黃文雄的聲音:
「你有妻有子,還是交給我吧。」
面對輕則數十年的徒刑,重則可能現場被射殺,在鄭自才的自告奮勇之後,黃文雄本可選擇安靜地保命也不會有人責怪,但他仍決意挺身而出。
當然,還有另一個不用說白的原因,鄭自才的妻子,就是黃文雄的親妹妹,黃晴美。
當晚,三人決定,隔日由黃晴美將槍藏在隨身包包中,在紐約廣場飯店前再交給黃文雄行刺,這,就是著名的「424刺蔣案」。
1970年,美國正值反越戰跟黑人民運風起雲湧之際,但台灣卻是完全相反,自由中國、文星雜誌相繼被禁,民間反抗團體完全噤聲,蔣經國則按照父親蔣介石的安排,一步步做到了行政院副院長,順勢接班已成必然,蔣家在台灣的獨裁統治似乎永無天日,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鄭自才決定行刺蔣經國,試圖藉蔣經國之死,中斷蔣家在台父傳子的穩定統治,再利用國民黨內爭奪權力之際,為台灣民主運動、為台灣獨立運動留下一絲空間。
1970年4月24日,鄭自才負責假意在飯店門口發放傳單,吸引安全人員注意,而黃文雄和黃晴美兄妹則偽裝成一對情侶,緩緩地往行刺地點前進,在多年後黃文雄寄給友人的信中,曾回憶起當時的情景:
「這幾天常常想起在Plaza Hotel南邊的巷子和旅社亭仔脚南端交角,她從皮包裡拿出槍來交給我那一幕。她抱了我一下,抬起頭看著我,說了三個字:
I love you。
她的動作鎮定而自然,臉上也看不出悲傷,只有我親她的前額時,才看到她的眼角有一滴閃亮的淚珠。然後,我就得轉身走了,因為蔣經國的車隊,已經來到了中央公園另一端的轉角⋯」
至今,我仍想不起有那一句 I love you,比黃晴美用情更深。
當蔣經國從座車中出來時,身邊圍繞著大批紐約警察、維安人員以及示威群眾,黃文雄趁亂混入人群,在蔣經國即將穿越旋轉門進入飯店的前一刻,黃文雄從人群中竄出,用台語對著蔣經國大喊:
「咱是台灣,在遮清算咱的血債冤仇!」
槍響。
但,在他開槍的同時,紐約市警已經扣住了他的手腕,子彈從蔣經國頭上20公分擦過打在旋轉門的玻璃上,警察隨即一擁而上,在一旁鄭自才見狀立刻衝上前去營救,多年後讀到這段文字時,我仍舊不懂當時鄭自才的想法,在諸多警力包圍下,即使衝上去又能做什麼呢?
也許,他只是覺得自己應該這麼做吧?這一次,在可以選擇安靜地保命也不會有人責怪的情況下,換鄭自才挺身而出。
紐約市警抽出警棍,迎面就是一棍劃破鄭自才的臉,他當場血流如注,隔天報紙上都能見到他滿面鮮血的照片與黃文雄堅毅的面容。同時,一旁的黃文雄也被警方壓倒在地,但他仍奮力試圖掙脫,不是為了逃跑,而是為了不要像犯人、不要像犯了錯一樣地被壓制,他仰天高喊的字句,至今仍在我們心中迴盪:
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讓我像台灣人一樣昂首挺立!)
事後,他們各被美國法院判定暫以美金10萬及11萬交保,兩人決定棄保逃亡,黃文雄前輩於1996年偷渡回台,後接受扁政府邀請出任國策顧問,但在「全民指紋建檔」一案中,黃對扁政府侵犯隱私的作為感到不滿,雖然透過大法官釋憲後指紋建檔暫緩,但黃文雄仍不戀棧權位,辭去了國策顧問一職,全心投入台灣人權運動至今。
全程參與刺蔣的策劃、並親手將武器交給黃文雄的黃晴美前輩,在2018年1月30日,平靜地在瑞典逝世,她在鄭自才潛逃瑞典的數個月後,便攜子女移居瑞典團聚,後來鄭被引渡回美國服刑,她則獨自撫養子女成年,對此她不但無怨無悔,還表示獨自謀生讓她成為了更完整的女性,黃文雄稱她是「天生的女性主義者」。除此之外,黃晴美雖長居瑞典,仍終生心繫母語存亡,除了學習研究台語書寫之外,還不時會投稿捐款,與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來往甚密。
鄭自才前輩先後因此案在美國、瑞典、英國坐牢,又在偷渡回台後遭國民黨逮捕,1993年出獄,並於去年發表自傳《刺蔣:鄭自才回憶錄》,但自傳的結尾,卻停在他從美國假釋出獄準備重新出發的1974年底。「然而,另一場始料未及的人生轉折,就在前方等待我的到來」,他指的,是回到瑞典後和黃晴美因想法不合離異的故事,在某次的專訪中,記者問他是否會把這故事說完,他搖搖頭說:「回憶太痛苦,不會再寫了,對刺蔣案有交代就好,其他就是私人的事情了。」
即使少問政事,但鄭自才仍維持著他對民主的堅持。2014年9月2日,當時的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在臉書寫道:「蔣經國時代對於政府操守及政商關係的嚴格規範,應成為台灣政治的典範,值得所有執政者學習。」
隔天,鄭自才毫不留情面地公開回應:「獨裁者有什麼好學習?有人會喊著要向希特勒學習嗎?講出這種話真是悲哀。柯文哲應該回去當醫生,致力於醫學專業對台灣更有貢獻。」
這就是為什麼,在你們崇拜蔣經國的同時,我們崇拜的卻是鄭自才、黃文雄和黃晴美,因為我們都信仰著民主,不會讓任何人凌駕於民主之上,也不會接受任何國家試圖消滅我們的民主,民主也許不能當飯吃,但總好過沒有民主後,只能跟中國人要飯吃。
資料來源:台灣獨立聯盟、《刺蔣:鄭自才回憶錄》、鏡週刊《刺客餘生》系列專訪、黃文雄專文《雖小猶強 — 我的鬥士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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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秋,我升大四那年,中文系迎來了幾位中國大陸的交換學生。我們在曼娟老師的小說課上認識。
學期結束的那天,我跟來自蘭州大學的溜溜在東吳校門口那棵繁盛的蓮霧樹下偶遇。我跟溜溜說「我的畢業旅行,想春假時一個人去西藏,你有什麼想法嗎?」他說我去的天數短突然拔高可能會出現高原反應,「如果去敦煌怎麼樣?我們可以一起去喔。」他問,我感覺如獲至寶,「好!就去敦煌!」那天的蓮霧樹下,我跟溜溜就站著聊了半小時,那是我們第一次聊天,那麼遙遠的兩個人卻特別投機、特別投緣。
春假前,我跟系上的教授請了假,事由坦白地寫上「出遊」就出發了。
華航直飛西安一落地,我立刻花了一點時間適應所有的文字都從繁體成為簡體,有些字還怎麼看都不知其所以然。咸陽機場往西安市區的大巴上,一位西裝筆挺溫文儒雅的男士坐到我旁邊的位子,本來以為他是同班機從台灣來的商業人士,一聊才知道他是大陸某大學的理科教授,來西安開研討會,雖然不是非常理解他的專業,但我們彼此隔著年齡與距離,還是以特別緩慢且清晰的說話方式,悉心的讓彼此走上用知識對話建築的橋樑。
下車,在鐘樓旁的ZARA前,我一臉茫然看著當時還沒有軌道系統的雜亂城市,想著到底該怎麼搭車去青年旅社。教授嘗試幫我攔了好多次計程車希望共乘一段未果,我告訴他「我可以自己來的」便互道保重。
但在青年旅社時,花了100人民幣辦了一張YHA國際青旅卡,不知道何故櫃檯的年輕女孩未經我同意就在眾多欄位中,直接挑了國籍,寫上「中国台湾」,其他欄位則是一片空白。收到的當下我並無慍色,但回到房間,我把卡片折斷丟在被熨洗地相當純白的床舖旁的垃圾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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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安上火車到青海省會西寧,入住的青年旅社因為還沒到旺季並無開放單人房,所以睡在男生大通舖。從青海湖凍結的湖面上認識了來自北京的廣告女孩,我們貪看陽光照在湖面上反射出的銀白色風景誤入了收費景區,被兩位兇惡的管理員騎著馬在背後追趕要脅,我們表示可以補付景區的錢但他們拒絕帶我們補票,而是一定要從我們身上挖出一些黑錢才罷休。那時候的恐懼及無助感,像黑夜的天幕一點一點攫住我們頭頂上的天空,世界真的只剩下我跟她兩個人了。我們不奔跑但也不回頭,如履薄冰地踏出每一步走向景區邊緣,管理員騎著馬在我們身後亦步亦趨眼看著就快要失去耐性,包車的師傅終於找到我們了,在他的斡旋之下結束這個相依為命的惡夢。
晚上,跟旅社中來自中國各地的六、七旅人一起吃了晚餐,餐後,有位長駐店內的中年人說要為大家做酥油茶。他先在鍋裏煮茶,加入犛牛奶製成的酥油再加上鹽,那個腥濃又重鹹的味道並沒有抓住我們的胃口,兩位來自德法的女孩也搖搖頭。大家一邊喝茶,突然中年男子問我說「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被動地必須觸碰政治的線,我說的比較模糊,「台灣是民主的,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思想,有的人覺得是,有的人覺得不是。」他露出一種不大滿意的表情。另一位自稱學歷不高卻始終客氣的高大男子(他大概跟所有人說了一百次我看起來文質彬彬)這時候開口,「我活了27年第一次遇到海峽對岸的同胞,感覺特別不真實。若說真的話,像你這一輩的台灣人怎麼想?」我認真的回答「我們有自己的貨幣、政府、軍隊,中國政府在台灣是完全沒有任何作用的,我們這一輩的台灣人幾乎都認為台灣是一個國家。」這大男生說,「那肯定就是多數台灣人的答案了。可我還是會覺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他有點傻的笑著。
我也笑著接著說,「我可以理解從小你們的課本就是這樣教育的,所以並沒有什麼可以責怪的。我尊重你的意見,雖然我並不認同。你也要尊重我的意見喔。快來台灣看看吧。」大男生笑著,來自德法的兩位女生聽了也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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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西寧去蘭州前,我錯過了火車。趁改簽的火車到來前買早餐,遇見一位老奶奶想找售票廳卻被站務員隨便敷衍,我拍拍她駝著的背,高原的陽光灼烈地燒在我露出的手指及奶奶的肩上。「大娘,我正好要過去,您就跟我走唄。帶你過去。」因想避免前晚有驚無險的「台灣人話題」我把舌頭捲起來試著隱瞞台灣人的身份。「小伙子真好心,而且你普通話說得真標準,打哪兒來呀?」奶奶問。「北京朝陽區」我隨口答了一個在地圖上印象深刻的地名。看著奶奶走進售票廳,我安心了一些,隨意買了早餐在火車站的馬路邊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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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蘭州與溜溜會合,也認識他兩位同時期來台灣交換的朋友。我們在蘭州黃河邊上細細研究羊皮筏子,還坐快艇在河上飆浪,溜溜帶我去吃了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最美味的涼皮。
北方天黑的比較晚,睡一夜的火車就會到敦煌。我們在武威、張掖、酒泉站都特別衝下去看古絲路是什麼模樣,卻都只看到滿天星星無聲地閃爍。天亮起來的時候正經過一片沙礫攤,不久便到敦煌了。
我還記得我們費了好大的勁爬上鳴沙山,看到海市蜃樓,穿越塔里木盆地時一起跟著收音機唱梁靜茹的「暖暖」。短短的三天旅程建立滿滿的信任情感以及溫柔體貼,於是跟這幾位「其實不太熟的朋友」告別時我們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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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已經去了中國很多次,去年甚至還在北京溜溜家軟爛了三周。每每想起第一次踏上這片土地的回憶就讓我相信人與人之間尊重互助的美善價值以及那片土地上還有各種不同思想的人們(沒錯,我遇過反對共產黨的中國人)。
這兩天延燒的金馬統獨問題都不是終點。但希望每一個台灣人都能記得:我們台灣民主自由價值在於可以接納多元聲音,而且政府不會因此用任何方式傷害你。雖然民主不能當飯吃,但 #民主可以讓你不被消失。尊重每個人的想法,但記得你也可以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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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們的燈塔 布蘭西與三寶的生活旅遊記趣,我是在日本1打2大東京親子遊、孝親遊2個月回台後,在那個自助旅行論壇背包客棧上看完她超級無敵長篇遊記,突然覺得自己完全都不累😆
説來超級有緣,我們同是現代稀有生物三寶媽,竟然都是在禾馨醫院生產,還是同一個婦產科醫師 張建玫醫師,同樣都是媽媽帶孩子海外旅遊,同樣都是自助長期漫遊類,這樣子如此多的巧合,讓我們有聊不完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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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筱維:旅遊特約記者、攝影師,熱愛旅遊與攝影,拍攝空拍及360新視角,增加影片及照片的精彩性,目前環遊世界30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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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中山路始建於1925年,位於廈門島西南部。中山路是廈門街市馬路“四縱七橫”中的“七橫”之一,自開街以來,一直是廈門的商業龍頭、經濟中心。中山路是廈門目前保留較完整的展現近代歷史風貌的舊城街區,擁有小走馬路、陳化成故居、中華第一聖堂等眾多人文古跡。中山路也是目前全國唯一一條直通大海的商業街,成片的南洋騎樓建築、流光溢彩的LED夜景、琳琅滿目的各色閩台特色小吃和迴響在小巷街坊間的古老南音,構成其與眾不同的風格特色。中山路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3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5處,市級涉台文物古跡1處,歷史遺址、古跡10餘處,還有南音等非物質文化遺產。2012年6月,廈門中山路榮獲“中國歷史文化名街”的稱號。
六大特色:
中山路保存下來的騎樓街道歷史文化遺址和閩南街市風情,見證了廈門城市歷史發展的過程,留存了城市寶貴的文化記憶。如今的中山路,經過近百年來的培育和打造,已經成為一條歷史積澱深厚、經營品類齊全、名店名品雲集、人流物流集中的歷史文化名街。
(一)文化優勢:廈門城牆,新街禮拜堂,江夏堂……中山路片區保留了眾多的文物古跡,孕育了眾多的廈門文化名人,堪稱廈門的文脈。這裡還有著名民族英雄陳化成、著名書法家歐陽楨、詩人虞愚、著名書法金石家呂世宜等名人的故居;著名的民盟早期領導人李公樸和作家郁達夫下榻過的天仙旅社;中國科學院前院長盧嘉錫的童年,也是在這裡度過的。中山路不但有豐富的文物古跡,而且有著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南音、歌仔戲、中秋博餅等在中山路都有著悠久不斷的傳承。
(二)建築優勢:騎樓建築盡顯南洋風情,中山路主要由華僑投資興建,並由成片的騎樓組成,兩旁帶著濃郁南洋風情的騎樓建築映襯著中山路“南洋風情商業街”的雅號。位於中山路輪渡路口的華僑銀行,是當年廈門人與南洋華僑之間血脈緊緊相連的歷史見證。南洋風情的騎樓,加上了閩南傳統的綠琉璃門樓屋頂,騎樓的門柱上又加上富有中國特色的廻雲紋裝飾,為中山路騎樓添上了中國氣派和閩南色彩。中西合璧,開放包容,有人說這就是中山路最具特色的歷史文化風貌。
(三)對台優勢:台商紛紛開店經營,位於海峽西岸的中山路,與臺灣僅一海之隔,聯繫甚密,淵源深厚,有“中國閩台風情第一街”之稱。福建、臺灣的各行業眾多品牌在這裡彙集;眾多的閩商、台商在此開店、經營,並經常舉辦與臺灣有關的臺灣特色商品展、鄭成功文化節風俗展演和歌仔戲、南音等具閩台特色的各項活動,是對台商貿、文化交流的重要視窗之一。中山路上有古城東路“閩台特色食品街”。3月18日,位於古城東路的“老台南劍獅美食文化園”也正式對外開放,廈門市民能在此零距離感受台南獨特的地方文化。
(四)交通優勢:地處市中心交通便捷,中山路地處廈門城市中心,在早期,中山路更是廈門城市的代表,當時的廈門就是指中山路周圍。中山路與“海上花園”鼓浪嶼遙遙相對,緊鄰廈門城市快速幹道—環島路、成功大道,緊挨碼頭、長途汽車站,就是到到最遠的機場也不足30分鐘。
(五)環境優勢:商業街直通大海,中山路是一條直通大海的商業街。走在街上,便有陣陣海風吹來,讓人感覺愜意無比。閒暇之餘,你還可走到街盡頭的海邊,遙望“海上花園”鼓浪嶼,聽濤聲浪曲,觀千帆飛渡、萬舸迸發。全國首創,廣告採用統一板材和底框,以歐式的鐵藝雕花來突出騎樓的優美,實施LED夜景工程,使藝術照明與建築景觀融於一體……近年來中山路的兩次大規模改造,既有效地保持了原有商業街的建築風貌、歷史印跡,又進一步突出了廈門的本土文化、南洋文化和閩台文化,提升整體景觀的內涵與品位,使中山路成為廈門的一大遊覽勝地,成為市民休閒的好去處。
(六)品牌優勢:老字型大小特產成“金字招牌”
中山路著力找准文化與商貿產業發展的契合點,不斷提升文化內涵、豐富文化業態,形成高、中、低端業態有機搭配,國際名品、老字型大小品牌主導的特色商業街區。在短短1200米的中山路上彙集了200多種國際一、二線知名品牌。眾多國內知名品牌,也是巧借中山路的人氣和影響力,在此設旗艦店,作為其品牌宣傳的排頭兵。中山路更是本土品牌的集散地,金鷺首飾、光華藥店、好清香大酒樓、黃則和花生湯、佳味再添小吃、葉氏麻糍、大同鴨肉粥等廈門老字型大小本土特產,成為中山路上永不褪色的“金字招牌”。
廈門大學由陳嘉庚於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重點大學,由教育部、福建省和廈門市共建,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準大學,入選「111計劃」、「珠峰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準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是全國31所副部級中管高校。同時也被譽為「中國最美麗的大學」,並曾有「東南最高學府」之譽。廈門大學亦為第一間擁有海外分校的中國大學,該分校區位於馬來西亞雪蘭莪。
胡里山炮台位於中國福建省廈門市所屬的廈門島的東南端海濱,是一座建於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的古炮台。炮台中存有德國克虜伯兵工廠製造的280毫米海岸炮,為世界現存最大的海岸炮。胡里山炮台於1996年列入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0年被編入金氏世界紀錄,2009年被評為中國國家4A級旅遊景區。「胡里炮王」是廈門市政府於1997年評定的廈門名景新二十景之一。胡里山自從明代時就設有炮臺,並派兵駐守。鴉片戰爭期間,廈門島被英軍攻陷,石壁炮臺被毀。現存胡裡山炮台是清朝洋務運動時期的產物,由當時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及閩浙總督卞寶第題奏獲准建造。工期兩年八個月,完工時的閩浙總督為楊歧珍。炮臺結構為半地堡半城垣式,兼具歐洲和明清的建築風格,總面積達7萬多平方米,其中城堡面積1.3萬多平方米。炮臺分為戰坪、兵營和後山三個區,內有暗道、護牆、護城壕、彈藥庫、兵房、觀哨台、官廳等。台基由烏樟樹汁和紅糖、糯米、砂土、石灰等攪拌而成,十分堅固。胡裡山炮台選址海島東南端海岬突出部,三面環海,向東可支援距離約4500米的白石炮臺,攔阻敵艦於水道外。南面則和對岸(今漳州龍海)嶼仔尾炮臺隔海相對,交叉封鎖航道。向西則可協助距離約5000米的磐石炮臺,一同追擊廈門港內敵艦。向北也可支援島內陸軍陣營。胡裡山炮台裝備先進,直至民國時期仍在海岸戰爭中處於優勢。最近翻查廠家資料,原來中國先後曾進口十門巨炮,但現存只有胡里山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