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台灣就業通客服中心>>
設置 #原住民 就業服務專區
#求職 #求才 #尋職幫手 #就業服務 #創業
#專線服務:0800-777-888
服務內容:
(一)「就業融合計畫」:以專案性、個別化提供就業服務,擴大就業服務能量,提升原住民就業機會。
(二)「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每年保留部分名額進用原住民失業者,創造原住民在地及原鄉工作機會。
(三)「培力就業計畫」:由民間團體提具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之相關重建工作、產業轉型或創新、社會性事業創業、特定族群之創業或就業支持系統或區域再生發展等計畫,補助用人費、諮詢陪伴及技能培訓等費用。
(四)強化就業訊息流通:於「台灣就業通」設置原住民就業服務專區、0800-777-888專線服務電話、「外展就業服務」等,以強化就業資訊快速傳遞服務。
(五)積極擴展就業服務據點:於55個原住民鄉鎮市設置就業服務據點,就近提供原住民一般性就業服務。
(六)運用津貼補助:透過「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之僱用獎助措施,提高雇主僱用誘因,另透過「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運用津貼補助,提供實際職場之工作機會。
(七)提供「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補助,於短期就業安置期間培養其再就業之能力,進而協助重回一般職場
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special/bredge.aspx?uid=75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在 鍾孔炤|勞工,值得更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僱用安定措施門檻下修 保障勞工權益未雨綢繆】
去年的11月28日,勞動部公告修正《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將其中的僱用安定措施啟動門檻,由本來的連續三個月就業保險失業率(註1)達2.2%下修為1%,並且由諮詢會議決議實施。而這項新規定於本月1日正式實施上路,適逢年前,也算是帶給勞工朋友一個在權益上更有保障的好消息。
可能有許多人不知道何謂僱用安定措施。2002年民進黨執政時制訂通過了就業保險法,而在2009年因應金融海嘯的影響,由當時的民進黨立委在就業保險法的條文中新增了僱用安定措施。我們知道,當國際景氣突然震盪時(例如2008年金融海嘯、1997亞洲金融風暴),企業可能會減薪降低營運成本,但此舉顯而易見地會影響員工的生計。僱用安定措施的概念,就是依照企業所提的計畫,由就業保險對勞工的薪資進行補貼、降低衝擊。這樣做的用意有兩個,第一個當然是降低勞工在不景氣時的經濟負擔,第二是減少企業裁員、避免失業率擴大造成社會的不安定。
過去僱用安定措施門檻訂得太高,即便經濟不景氣的時刻來臨可能也難以啟動(註2),同時指標本身也存在無法反映全體勞工和經濟結構的問題。我在去年辦過公聽會(註3),邀請專家學者和行政部門一起研議可能的解決辦法,今年也針對此議題撰寫預算案督促勞動部改善問題。
雖然在過去公聽會上提到的,包括指標的適用性、就保的涵蓋率等問題在此次的修正中仍然沒有解決,但在近年內的美中貿易戰導致國際經濟的不安定性增加,同時各項指標也顯示未來可能有一波景氣起伏,僱用安定措施的研議調降在此時仍然有未雨綢繆的積極意涵。因此,未來孔炤也將持續監督僱用安定措施的實施狀況,並持續推動指標改善。
註1:就保失業率是指當月「領取就業保險失業給付人數」除以「總保險人口」+「領取失業給付人數」,換言之,大致上的概念就是總保險人口中的失業人口比率。
註2:就保失業率與整體失業率間沒有直接的轉換公式,相關性也不強,難以以就保失業率直接推估整體失業狀況。過去就保失業率達到2.2%時,失業率接近6%,失業人口達65萬左右。
註3:過去公聽會貼文:https://ppt.cc/fVj0Fx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灣為了防止勞工在失業後可能面臨無法復歸職場的狀況,經過了許多年的倡議及努力,在2002年通過了《就業保險法》。其中包括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及因為生育小孩,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仍可以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育嬰留職津貼,讓因為生育小孩而暫時離開職場的民眾,可以舒緩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濟壓力。
除了保險給付的部分,其實《就業保險法》也要求政府應該要提供在職訓練、失業後職業訓練、創業協助、促進就業措施以及雇用安定措施。在2007年金融海嘯過後,為了防止大量裁員的狀況,《就業保險法》第12條增訂了第4項有關政府啟動「雇用安定措施」的條件規定。但是自2010年至今八年的時間,都從未啟動過這項措施,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按照「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六條啟動「雇用安定措施」的條件,必須是「月領取失業給付人數占該人數加上每月底被保險人人數之比率,連續三個月未達百分之2.2 」,這樣的啟動條件其實相當嚴苛。其實我們回到當初《就業保險法》要訂定「雇用安定措施」的精神,是為了能夠在嚴重失業潮出現前,政府透過積極協助就業的政策來安定就業,所以如果「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中,這個啟動的條件訂得太過嚴苛,就失去了當初《就業保險法》立法的想保障的精神。
今天鍾孔炤委員辦公室與我辦公室共同舉辦「台灣積極性就業安全體系」系列公聽會之二「僱用安定措施」的虛與實:遙不可及的僱用安定政策公聽會,會舉辦這場公聽會,目的是希望政府各部會能說明是否有參考國外「雇用安定措施」的設計與作法,以及針對比較就業弱勢的民眾,政府可以透過那些政策工具,可以協助民眾就業。在今天的公聽會中,各部會其實也同意目前採用的許多指標其實難以去呈現實際經濟衰退的情況。我們也要求部會代表必須針對上述指出的這些部分去啟動評估機制,檢討現行的雇用安定措施之規定,以促進就業市場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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